振兴陕西促进会是在深圳市民政局注册的法人社团,促进会经费主要来源于
会员会费,以及团体会员单位捐赠。目前,为了使会员有机会获得更多的信息,
促进会网站WWW.sxcjh.com已于2002年12月25日开通,今后,促进会的各项活动
将由网站向会员公告,为了保证网站正常运营,使会员联谊活动正常开展,现将
促进会会费收取管理办法公布如下:
一、会费标准和收取办法
会员在办理入会手续时缴纳会费100元,促进会将根据每次活动内容通知相
关会员。未按时交纳会费的会员,视作自动放弃会员身份,不再通知参加促进会
组织的各类活动。
会费交纳标准:
理事 500元/年
个人会员 100元/年
团体会员 1000元/年
本会接受个人和企业捐赠,款额不限。
二、会费管理办法
促进会会费主要用于会员活动,以及与会员联络的通讯、办公
费用等小数额开支。为了保证会费开支合理、杜绝浪费,本会成财
务监督委员会,全权审批促进会办公室各项费用申请,并且6个月向
理事会报告一次,全年向全体会员大会报告一次。
三、财务监督委员会的组成
财务监督组组长:
管黎华(副会长) 深圳市深宝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
财务监督组成员:
刘北平(常务理事) 陕西省渭南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主 任
肖祥忠(常务理事)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行 长
牛 安(常务理事) 深圳市盐田港铁路有限公司 总经理
曹选民(常务理事) 建设银行深圳分行黄贝岭支行 行 长